内江市市中区老城区老旧小区玉溪街道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答疑书(一)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在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的提问,现回答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企业资质业绩评分标准”。原文:“ 施工业绩:2017年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得3分,具有老旧院落(小区)改造业绩加3分,本项最多得6分。(类似项目指:已竣工中标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业绩;已竣工中标金额在200万以上的老旧院落(小区)改造工程业绩)注:①施工业绩投标人须附“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详细网页截图打印件(截图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分类: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的网页截图完整版)加盖投标人公章“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已录入的业绩信息才能作为投标认定业绩的有效信息,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疑问:经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满足上述老旧院落(小区)改造业绩的单位全川就3家单位,设置该业绩作为加分项太具有针对性了,完全是为某些特定单位量身定做,分值是3分,分值过高,导致报价拉分根本不具有可竞争性,完全没有价格竞争机制,差距很明显,这3分能决定谁是中标单位,此次招标完全没有公平性可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业绩要求也明确了类似业绩是指:竣工一个建安费在10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但是在评标办法里,对施工单位业绩又提出了新的业绩要求(200万以上的老旧院落改造业绩)作为加分项,这前后之间的类似业绩要求差异如此之大,这是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很明显的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具有老旧院落(小区)改造业绩,该业绩是明显的特定行业业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难道说具有多个中标价在1000万以上类似项目履约经验也不能加分,必须是小范围特定的200万以上的老旧院落(小区改造)业绩才能加分,这完全也体现不出来一个企业的类似项目履约经验,这样的加分条件也完全不合理。综上所述,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取消老旧院落(小区)改造业绩作为加分项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同时请招标人和相关部门重视本问题,我们将向省委巡视组和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市场稽查科)反应。
答:经核实,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单位有很多,本项目是老旧院落(小区)改造项目,此类项目在全国已经开展了多年,拥有此类业绩的施工单位也很多,所有并没有为某些特定单位量身定做。
针对“老旧小区业绩加3分,分值过高,导致报价拉分根本不具有可竞争性,完全没有价格竞争机制,差距很明显,这3分能决定谁是中标单位,此次招标完全没有公平性可言。”经研究,将对分值进行调整: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企业资质业绩评分标准,2、企业业绩情况(6分):施工业绩:2017年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得3分,具有老旧院落(小区)改造业绩加3分,本项最6 分。(类似项目指:已竣工中标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业绩;已竣工中标金额在200万以上的老旧院落(小区)改造工程业绩) 注:①施工业绩投标人须附“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和全国 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详细网页截图打印件 (截图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分类:房屋建 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基本信息”;“招投 标信息”;“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竣工验 收备案信息 ”;的网页截图完整版)加盖投标人公章 “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已录入的业绩信息才能作为投标认定业绩的有效信息,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
变更为:2、企业业绩情况(6分):施工业绩:2017年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得5分,具有老旧院落(小区)改造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6 分。(类似项目指:已竣工中标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业绩;已竣工中标金额在200万以上的老旧院落(小区)改造工程业绩) 注:①施工业绩投标人须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和全国 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详细网页截图打印件 (截图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分类:房屋建 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基本信息”;“招投 标信息”;“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竣工验 收备案信息 ”;的网页截图完整版)加盖投标人公章 “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中已录入的业绩信息才能作为投标认定业绩的有效信息,否则均视为无效业绩。
提问2、根据招标文件,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负责人与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总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在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下面注的内容,并没有提及到项目负责人。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负责人与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第三章评分标准中:(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3 分。(5)拟派项目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3分):具有一级注 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以上技术 职称加1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加1分。本项 最多得3分。
变更为:(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加1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加1分;本项最多得3 分。(5)拟派项目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技术 职称加1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加1分。本项 最多得3分。
4、初设方案设计资料现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5、本项目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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