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1:第三章评分办法 2.2.4(1)“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包含了“测量专业负责人”,该负责人属于勘察单位专业人员,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该由勘察单位提供,该项注中只写了“勘察专业负责人”而未提“测量专业负责人”应由勘察单位提供,请问是否是笔误,描述时写漏了该专业负责人。
回复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业绩提供材料要求前后不一致,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是提供合同或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后面投标文件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要求的是合同协议书及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请问以谁为准?
回复2: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及结合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按照要求执行。
质疑3: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要求分为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三类情况,其中第二章总则3.5明确已完成的要求提供的材料和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的提供的材料不一致,且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也提供了两种情况下分别采用的业绩表格,但是第三章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是“每承接过”,项目负责人资历中要求的是“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以上两种说法和招标文件本身的三种说法完全不一致,不知道以上两种说法针对的三种说法中的哪种情况,请明确对评分标准中关于业绩要求的说法采用与招标文件本身的三种说法相对应,以便投标人做决策提供何种材料及选用哪个项目情况表表格,使文件更严谨、避免歧义。
回复3: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及结合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按照要求执行。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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