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书(一)
致各投标人:
现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条中“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修改为:“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一)投标人的设计或施工任一部分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时;(二)设计或施工任一部分报价低于该部分最高限价的90%,且低于所有该部分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5%时”
二、将“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3.6价格调整”修改为: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不调整 。
三、将“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2担保”修改为“
在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一,作为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
☐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函。
☑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保函担保以银行格式为准);金额: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即/元;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合同签订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履约担保的退还: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现金方式担保,则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发包人无息退还承包人。若本工程需进行竣工后试验的,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竣工后试验通过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通过竣工验收后7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四、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威远县小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乔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3 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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