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附属钒电池供电系统)施工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原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删除“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内江市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意见,将投标保证金转至招标人的基本账户”。
2、原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不变!
招标人: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