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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因笔误,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2.2,2.4条“建设地点和项目规模”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不一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项目规模以招标公告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1 | 补遗文件.pdf | 2023-11-20 16:4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