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闲置农房对外招租 公 告
一、标的简介
(一)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龙门村4社。
(二)租赁用途:民宿,租赁业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三)租赁期限:15年,可长租(租赁实际起止时间以承租方和村集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四)出租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根据资产现状和周边实际调研,经村民大会决定,按4100元/年作为招租底价,最终租赁价格以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最近租赁价格以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所载明的租金价格为第一年租金价格。租金递增方式:以当年市场价格为准。
(五)租金支付:按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执行,每一年缴纳一次租金。
(六)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中12个月租金金额的20%整收取,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次性付给出租方。
二、招租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租委托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以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拍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本村村民。
2.报名时间:首轮时间2024年9月13日到2024年9月23日16 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该项目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以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时间为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若挂牌期延长,则报名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公告日既为报名日)。
3.报名地点:内江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
三、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0元(大写:捌佰元整)。
2.保证金账户:
账户: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内江分行营业室
开户账号:2307484119124563257
3.保证金退还方式:意向承租方经中心确认为承租方后,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提交至中心备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4.保证金不退还情形:(1)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2)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3)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4)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6)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拍程序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租赁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四、项目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联系人:叶女士
2.咨询电话:2206705
3.现场查看联系电话:220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