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通知
关于内江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内采招(2021)001L)的更正公告:
一、第一章五(七)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更正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二、第四章一(七)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更正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三、第一章四投标文件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更正为: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均应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四、第一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2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l份,资格审查文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1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光盘/U盘)。(以上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更正为:正本1份、副本6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l份,资格审查文件(以第五章要求为准)1份、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光盘/U盘)。(以上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
五、第一章二总则18.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审查文件”1份(以第五章要求为准)、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更正为: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审查文件”1份(以第五章要求为准)、电子文档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如招标文件所述内容与更正通知不一致或表述不明的,以更正通知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4月14日17: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3日10: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