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遴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内江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二)遴选人: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农业农村局
(三)遴选方式:专家评审
(四)遴选内容: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威远县、高新区、经开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五)合同履行期限:XX年XX月XX日(具体请县(区)根据上一轮协议到期日情况自行明确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及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是指响应遴选、参加遴选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内江市内各县(区)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详细名单见附件1)。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
4.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对于本通知印发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7.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内。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四)遴选保证金。本项目遴选不收取参与方保证金。
三、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日至 2022年4月9 日。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财政局金融科(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56号)。
(三)遴选文件售价:0元。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申请文件:参选承保机构需提交一份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正式申请文件表达参选意向(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保险机构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遴选文件第四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非原件的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 2022年4月14日13:00- 13:30。
地点: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3楼)。
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遴选人代表有权拒绝接收参选机构递交的响应文件:
(1)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数量、封装、标注等不符合遴选文件要求。
(3)参选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提供单位介绍信(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参选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选机构通过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并评审
时间: 2022年4月14日14:00。
地点:内江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与汉安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3楼)。
开启要求:1个县区收取完毕后通知遴选人、监督人员及该县区所有参选机构人员现场查看所有机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评审开始时,由评审专家和现场监督人员再次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评审专家拆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名 称:内江市财政局金融科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256号内江市财政局3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0832-2272543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与人员需提供本人4月14日09:00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
(二)参与人员需提供接种新冠疫苗的证明或禁忌证明。
(三)参与人员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