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
二、项目预算:19000元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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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锌板烤漆吸塑精品发光字 |
1.5m* 1.5m |
▲字体制作工艺:蓝景红色模组,LED模组光源; ▲漆面:烤箱烤漆上色; ▲背板:1.5mm镀锌板; ▲亚克力发光面:厚度不低于5mm; ▲字体厚度:不低于8cm; ▲含吊车,人工、垃圾清运等费用。 |
个 |
12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邓家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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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原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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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损坏原有基座; |
个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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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线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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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线不低于2.5平方米; ▲6.放线必须用不低于PC20的线管保护,不得有明线外露; |
米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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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变压器和定时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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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为户外防漏水专用,国标;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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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三、项目概况: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 11月21日18时。
(二)报价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乐贤大道649号某部。
(三)报价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概况制作报价文件,密封后递交。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报价时需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承诺书)。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网址:http://ggzy.neijiang.gov.cn/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常先生
电 话: 18728141297
地 址: 内江市乐贤大道649号
内江某部
2022年11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