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逐步恢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并调整实施交易规程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通知》(川办发〔2020〕12号)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和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经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商议,报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在严格执行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前提下,决定从2020年2月26日起,逐步有序恢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将疫情期间交易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设工程项目
(一)项目受理组织
从即日起已发暂停公告的各类项目和新进场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的原则逐步安排交易。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将实施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交易。招标人(代理机构)拟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交易的,应根据《内江市疫情防控期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交易规程(试行)》的相关要求,在招标文件或补遗、澄清告示中调整更新明确有关事项,之后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约交易场地和时间。
对不具备“不见面开标”交易条件但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的应急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报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有序安排。
(二)项目现场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聚集性感染,除代理机构可最多派2人外,投标人、招标人、监督人员等其他各方参与代表最多各派1人到场。各方交易参与代表应提前如实填写《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佩戴有效防护口罩,于开标当日提前1小时从政务大厅乘11号、12号电梯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前台卡点,主动提交《健康信息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现场防疫警戒管控。
招标人、代理机构、开标、评标各方主体应对各自填写的身份信息和14天内未内接触新冠病例病源和未到湖北或其他传播地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项目评审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按省、市相关规定抽取评标专家较困难,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制定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并报内江市发改委同意后,按方案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问询登记、无感染症状承诺等管控措施。
二、土地矿权交易项目
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网上办理;对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复同意,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的项目,严格按照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规定要求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要求实施。
三、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对非紧急或因疫情防控无法实施的项目,可开展项目需求论证、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征集等开标、评审之前的采购活动,降低疫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影响。政府采购各方主体应当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及内江市财政局进一步的通知要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国有产权和农村土地产权交易
2月10日起,恢复互联网网上办理交易流程,包括网上挂牌、线上报名、线上交纳保证金、线上竞价及结算价款等方式交易。疫情防控过渡期间,暂停现场交易活动;因现场暂不受理的业务,可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提供咨询,答疑等,辅助交易主体完成相关工作。相关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互联网工具进行传递。涉及疫情防控相关和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特定国有产权项目,以及农村土地产权项目,可在满足行业管理部门及现场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限范围开展现场交易服务。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为加强各环节交易服务保障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科室将畅通电话、网络等联系方式,确保疫情期间交易不断档、服务不掉线。各科室联络方式:
交易受理科:0832-2027222,2265795
交易文件编制科:0832-2268737,2272527
2263953(市级部门采购)
交易组织科:0832-2289071,2022630(土地、矿权交易)
交易评审科:0832-2022361(区级部门采购)
0832-2029224(工程项目)
保证金管理和财务科:0832-2022317,2022763(保证金收退)
信息技术科:0832-2298385, 2022573
西交所内江分所:0832-2029178, 2121708
特殊时期,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现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现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人员
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现场填写)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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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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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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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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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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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评标专家 □其他人员 (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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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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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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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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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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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14天是否有过(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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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14天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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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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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