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人)委托,拟对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接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遴选,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遴选编号:NJRH-202111-374。
二、遴选项目: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接入项目。
三、遴选项目简介:
详见第六章项目概述。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遴选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遴选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遴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遴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遴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遴选文件自2021年11月29日9:00至2021年12月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第九章 附件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遴选文件。
3、本项目遴选文件有偿获取,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7日10:0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二、开标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十三、联系方式
1、遴选人: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川南电商中心三楼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832-2263953
2、遴选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4 电子邮件:njrh2003@126.com
2021年11月26日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最近 5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具备开具或组织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的能力,具备完善的技术团队;能实现投标人全流程网上申请办理电子保函(保单)业务,并符合招投标及信息系统相关安全、保密等法律法规要求,遇到问题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
(5)对接平台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大于三级。
(6)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民营银行。(仅限银行)
(7)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仅限担保公司)
(8)主体信用评级至少同时被中国人民银行确认的信用评级机构中的两家评为AA+ 或以上。(仅限担保公司)
(9)中国银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公司及分支机构,且旗下产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亿元。(仅限保险公司)
(1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以银保监会最新数据为准(2021年三季度)。(仅限保险公司)
(1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200%以银保监会最新数据为准(2021年三季度)。(仅限保险公司)
(12)2021年银保监会风险综合评分为B级及以上。(仅限保险公司)
(13)至少拥有1个相关案例。(仅限保险公司)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获取了遴选文件;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相关链接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接入项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告知书
关于“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接入项目”评分项的说明